省人大代表、清远城投公司董事长罗伟民建议:每
民族地区缺乏产业资金支持
广东在海南独立建省后,依然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共有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罗伟民在建议中提到,“3个自治县均位于粤北,在全省的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中划入了生态发展区域。民族自治区域在历史上受各种因素制约,经济文化较为落后。3个自治县在全省122个经济单位中,仅领先于南澳县。”
罗伟民表示,一直以来,国家和省两级对民族自治地区都有扶持政策,但存在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扶持资金的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是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缺乏有规模的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省给各县的专项机动民族经费每年只有几百万,往往也被各县政府用于填补公用开支。靠转移支付过日子的自治县财政更是无力拿出产业发展资金。”另一个问题是国家级的分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总是强调广东是最富裕的省份,广东的民族自治区域的事完全可以自行很好地解决。”这就导致了广东省内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产业发展资金长期缺乏有效的支持,各项经济社会指标长期靠后。
尤其是划入生态发展区域后,3个自治县原有的林木生产、小矿产开发、小水电项目受到影响。“仅有小水电项目能保持原有水平,但水力资源己基本开发殆尽。受影响最大的是小矿山产业,各县仅财政的矿山资源税费收入就减少6000万至1个亿。”受影响的还包括就业、餐饮业、旅游业和农副产品销售等等。
拿出产业规划方案方可竞争
罗伟民认为,鉴于粤北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的需要,珠三角北部确实要给予严格的生态环保政策限制,但同样亟需合适的产业替代。“否则,将会严重滞后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有其生态优势,其域内的自然山水资源,地理气候条件和丰富的人文民俗资源,很适合规模发展精耕细作的集约式优质农副产品及系列产业和生态休闲旅游文化产业。”罗伟民建议,省政府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民族地区进行产业规划。同时,由省财政设立专门的民族自治区域产业发展竞争性分配资金。“在2014—2017四个财政年中,每年设立两个自治县级竞争性分配资金,资金额度为1亿元,由3个自治县竞争所得。乡级竞争性分配资金名额5个,资金额度200万,由7个乡竞争分配。”
竞争的先决条件是县、乡两级政府必须拿出富民强县(乡)的产业规划,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方案,以项目带资金,以此调动和激发民族地区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罗伟民还建议,省市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有条件的市也可增加配套资金或加大对产业发展有利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形成有效的指导、监督和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列入下年度后续竞争分配资金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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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3个自治县7个民族乡
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区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区域内户籍总人口50多万人,世居少数民族人口不足20万人。3个自治县分别是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分别是清远连州市的三水、瑶安,阳山县的秤架,韶关始兴县的深渡水,惠州龙门县的蓝天,还有肇庆怀集县的下帅(壮族)和河源东源县的漳溪(畲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