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 试行停车收费 加快泊位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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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鹿鸣路,乱停放的车辆霸占了人行道和盲人道。) 

       一直以来,建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的报告》时,直陈当前我市公共停车场存在的5大问题,并建议政府出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前明确停车场泊位配建指标、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禁止房地产地下停车库‘只售不租’、探索公共停车场试行停车收费制度”等举措,缓解日益严重的停车泊位不足问题。

问题

停车管理缺位,存在“车库无车停、车无地方停”的不合理现象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目前,仅清城区现有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4万多辆,同时还有约8万辆的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但市区公用停车位却不足1万个(含免费停车场车位、收费停车位、路边临时停车泊位等),市区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

  早在4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便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停车场(含已投用和在建)107个、停车位26168个。其中,已完工23984个、在建2184个。2014年,市政府把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列为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市共规划建设21个公共停车场。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展缓慢,停车泊位严重不足

  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是市政府2014年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但市人大常委调研组今年4月份现场调研时发现,清城区、市代建局以及开发商负责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依然滞后。究其主要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未能协调解决好周边用地问题;部分停车场设计图纸变更,影响了工作推进。

  社会对公共停车问题认识不足,开发商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

  调研组认为,社会上对停车问题往往关注的是停车难的表面现象,缺乏对公共停车问题的深入认识。没有把停车当作产业看待,停车场还被作为普通的开发建设项目来对待,停车场建设、管理、经营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相当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仍然不能把配建停车场作为必备的配套设施看待,只看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需要,想尽办法和手段尽量压缩配建规模,或者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

  停车管理缺位,公共停车场利用率不高

  目前,我市的停车收费政策缺乏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市区道路和很多公共停车场均未收费,导致很多车辆在路上和停车场长时间甚至是整天停放。”“僵尸车”长期占位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车不按车位乱停,一部车辆占用多个车位,这与路面停车服务短时停车的功能严重背离,从而导致很多停车场周转效率低,存在“车库无车停、车无地方停”的不合理现象。

  停车管理机制不健全,停车难问题日益加重

  因为停车管理机制不完善,各种停车乱象丛生。一些车辆占道停车情况严重,不按有关规定停在划线范围内,停在人行道和安全通道上的现象很普遍。“这样既阻碍了交通顺畅,同时也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火灾时消防车的通过。”调研组指出,部分社区和物业对停车管理的力度不大或工作没有到位,在停放管理上不重视、不规范,造成小区停车无序管理、资源浪费。加上政府部门对车位市场尚未有管理办法,少数开发商趁机炒作车库、车位(特别是地下车位),造成因售价过高未能售出而闲置。

  很多县(市、区)的停车场是社会人员利用闲置建设用地或街巷占道设置的,管理和收费未向有关部门报备,存在安全隐患和扰民问题。  

  停车场建设模式单一

  目前,公用停车场建设基本上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资金建设较少。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民间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对策

建立收费体制,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供需格局

  针对“停车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情况报告后,提出了6方面的审议意见。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前,便明确停车场泊位配建指标

  各级政府对停车场的建设要做到规划先行,积极作为,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将城市停车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框架。“在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时,要明确该地块配建停车场泊位的具体指标数量。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审批时,要严把停车场配建指标关。在项目实施时。”

  政府应统一协调,解决停车场建设出现的问题

  各级政府要重视停车场的建设,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尽快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如建设用地、地下管网等问题,积极推进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违法突出的车辆、区域、路段列为整治重点,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

  政府要适时开设临时停车场,对一些土地出让后还未启动建设的项目,在确保地块可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前提下,地块受让人可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解决临时停车问题。同时,协调推进停车场共享机制,把单位的停车场对外开放。

  房地产地下停车库禁止“只售不租”

  着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对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库推行“非售即租”制度,允许房地产开发商“售租并举”、“先售后租”,禁止“只售不租”。

  坚持“公交优先”原则,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在管理思路上,政府应该坚持“公交优先”原则,通过优化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公交出行,来减少车辆出行。同时,要鼓励市民近距离出行时,选择绿色出行的方式出行,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减缓车辆出行带来的停车压力。

  公共停车场试行停车收费制度,加快停车泊位周转

  政府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停车业,参与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在有条件的路段,新划一定数量的路面停车泊位,服务短时停车,并通过收费加快停车泊位周转,从一定程度上弥补停车设施不足的状况。同时,要探讨公共停车场适度收费的可能性,参照广州、佛山等地的做法,在公共停车场试行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分路段、分时段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会议还建议,政府要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逐步形成我市城区停车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必要补充的供需和谐格局,缓解日益严重的停车泊位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