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好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招聘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刑事处罚期未满的。
2.不能提供必备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证明。
3.与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法入职的。
4.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或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5月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尽早在报名时间段进行报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线上简历投递-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
(一)线上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附件《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职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最迟可于入职前提供)等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qyghsj@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XX岗位+(姓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核
公司按照招聘条件、任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将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违背诚信和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名应聘人选资格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求职动机、形象谈吐、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最高且高于60分的应聘者作为录用候选人,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岗位招聘人数与录用候选人比例为1∶1。
(四)体检和考察
公司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拟聘用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相关体检项目。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视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情况,可按照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小姐
咨询电话:0763-336843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