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2014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