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关于要求办理立柱广告续期手续的函》(城区城综函[2014]6号)要求,我司受委托与经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的66宗经户外立柱广告设施及202宗候车亭广告设施的设置人签订延期合同。请以下广告设施设置单位于
清远市青华广告有限公司
清远市尚美创意策划传播有限公司
清远市天慧广告有限公司
清远市北晨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清远市志明广告有限公司
清远市方圆汇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委宣传部
清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清远市精神文明办
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清远市远航贸易发展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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